6686体育官网射阳县领导干部任前廉政知识考试题库(2023年)

2023-08-30 12: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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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686体育官网射阳县领导干部任前廉政知识考试题库(2023年)、坚持统一战线、坚持自我的宝贵历史经验,这是党和人名共同创造的精神财富,必须倍加珍惜、长期坚持,并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发展。

  5.《党章》中强调,全党同志要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

  7.《党章》规定,中国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

  8.《党章》规定,对党员的纪律处分有五种: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11.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全面发展全过程人民,社会主义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全面推进。

  12.以来,党开展了史无前例的反斗争,以“得罪千百人、不负十四亿”的使命担当祛疴治乱,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

  13.中国党为什么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归根到底是马克思主义行,是中国化时代化的马克思主义行。

  14.中国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

  17.全党必须毫不动摇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根本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6686体育,做到头脑清醒、立场坚定,矢志不移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18.党委(党组)在党内监督中负主体责任,是第一责任人,党委会委员(党组成员)和党委委员在职责范围内履行监督职责。

  19.批评和自我批评必须坚持实事求是,讲党性不讲私情、讲真理不讲面子,坚持“团结——批评——团结”,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要求,严肃认真提意见,满腔热情帮同志。

  21.《中国党廉洁自律准则》是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

  22.《中国党廉洁自律准则》要求中国党全体党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坚定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必须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必须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努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廉洁自律,接受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24.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要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全面推进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使我们党坚守初心使命,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27.党员受到警告处分一年内、受到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半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28.党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

  29.受到改组处理的党组织领导机构成员,除应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含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外,均自然免职。

  30.从轻处分,是指在《中国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内,给予较轻的处分。

  31.从重处分,是指在《中国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内,给予较重的处分。

  32.减轻处分,是指《中国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外,减轻一档给予处分。

  33.加重处分,是指在《中国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外,加重一档给予处分。

  34.一人有《中国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的两种以上(含两种)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违纪行为,应当合并处理,按其数种违纪行为中应当受到的最高处分加重一档给予处分

  35.对违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违纪的总数额处分;对其他共同违纪的为首者,情节严重的,按照共同违纪的总数额处分。

  38.下级党组织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上级党组织决定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39.驻外机构或者临时出国(境)团(组)中的党员,脱离组织出走时间不满六个月又自动回归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脱离组织出走时间超过六个月的,按照自行处理,党内予以除名。

  40.违反有关规定取得、持有、实际使用运动健身卡、会所和俱乐部会员卡、高尔夫球卡等各种消费卡,或者违反有关规定出入私人会所,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41.党员领导干部离职或者退(离)休后违反有关规定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活动,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处分。

  42.党员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反有关规定在该党员领导干部管辖的区域或者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公务的经营活动,或者在该党员领导干部管辖的区域或者业务范围内的外商独资企业6686体育、中外合资企业中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的,该党员领导干部应当按照规定予以纠正;拒不纠正的,其本人应当辞去现任职务或者由组织予以调整职务;不辞去现任职务或者不服从组织调整职务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43.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工作、生活保障制度,在交通、医疗、警卫等方面为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求特殊待遇,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44.不顾群众意愿,盲目铺摊子、上项目,致使国家、集体或者群众财产和利益遭受较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45.临时出国(境)团(组)或者人员中的党员,擅自延长在国(境)外期限,或者擅自变更路线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46.对于违纪行为所获得的职务、职称、学历、学位、奖励、资格等其他利益,应当由承办案件的纪检机关或者由其上级纪检机关建议有关组织、部门、单位按规定予以纠正。

  47.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培植个人势力等非组织活动,或者通过搞利益交换、为自己营造声势等活动捞取资本的,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导致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生态恶化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48.违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等党的规矩,在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49.违反有关规定取得外国国籍或者获取国(境)外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50.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借机敛财或者有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行为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

  51.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用支付的宴请、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或者用购买赠送或者发放礼品、消费卡(券)等,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52.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53.搞权色交易或者给予财物搞钱色交易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54.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扶贫脱贫、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明显有失公平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55.盲目举债、铺摊子、上项目,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致使国家、集体或者群众财产和利益遭受较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56.遇到国家财产和群众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时,能救而不救,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57.不按照规定公开党务、政务、厂务、村(居)务等,侵犯群众知情权,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58.在上级检查、视察工作或者向上级汇报、报告工作时对应当报告的事项不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在上级检查、视察工作或者向上级汇报、报告工作时纵容、唆使、暗示、强迫下级说假话、报假情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59.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向有关地方或者部门打听案情、打招呼、说情,或者以其他方式对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施加影响,情节较轻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60.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公共财政资金分配、项目立项评审、政府奖励表彰等活动,造成重大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情节较轻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61.泄露、扩散或者打探、窃取党组织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纪律审查、巡视巡察等尚未公开事项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内容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62.在考试、录取工作中,有泄露试题、考场舞弊、涂改考卷、违规录取等违反有关规定行为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63.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有不当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65.《中国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违纪行为有关责任人员的区分,可分为直接责任者、主要领导责任者和重要领导责任者。

  66.新修订的《中国党问责条例》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2016年7月8日中央印发的《中国党问责条例》同时废止。

  67.《中国党问责条例》指出,问责对象是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重点是党委(党组)、党的工作机关及其领导成员,纪委、纪委派驻(派出)机构及其领导成员。

  68.《中国党问责条例》指出,党组织领导班子在职责范围内负有全面领导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直接主管的班子成员在职责范围内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和工作的班子成员在职责范围内承担重要领导责任。

  69.《中国党问责条例》指出,对党组织的问责方式包括:检查、通报、改组。对党的领导干部的问责方式包括:通报、诫勉、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

  70.《中国党问责条例》指出,被问责领导干部应当向作出问责决定的党组织写出书面检讨,并在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或者党的其他会议上作出深刻检查。

  71.《中国党问责条例》指出,建立健全问责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制度,采取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方式问责的,应当以适当方式公开。

  72. 《中国党问责条例》指出,党委(党组)应当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问责工作的领导,追究在党的建设、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

  74.坚定捍卫“两个确立”是指,确立习同志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确立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地位。

  75.公务员因违纪违法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依照《公务员法》给予处分或者由监察机关依法给予政务处分;违纪违法行为情节轻微,经批评教育后改正的,可以免予处分。

  77.公务员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不得辞去公职。

  78.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的,原系领导成员、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在离职三年内,其他公务员在离职两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79.为了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加强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实现国家监察全面覆盖,深入开展反工作,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宪法,制定国家监察法。

  81.监察机关办理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应当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85.监察机关行使监督、调查职权,有权依法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情况,收集、调取证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如实提供。

  86.监察机关可以对涉嫌职务犯罪的被调查人以及可能隐藏被调查人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地方进行搜查。在搜查时,应当出示搜查证,并有被搜查人或者其家属等见证人在场。

  87.监察机关调查涉嫌重大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根据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调查措施,按照规定交有关机关执行。

  89.监察机关对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应当进行调查,收集被调查人有无违法犯罪以及情节轻重的证据,查明违法犯罪事实,形成相互印证、完整稳定的证据链。

  90.监察法规定,被调查人既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或职务犯罪,有涉嫌其他违法犯罪的,一般应当由监察机关为主调查,其他机关予以协助。

  1.经过不懈努力,党找到了这一跳出治乱兴衰历史周期率的第二个答案,确保党永远不变质、不变色、不变味。(B)

  2.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由之路。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是中国人民创造历史伟业的必由之路。是新时代我国发展壮大的必由之路。是党永葆生机活力、走好新的赶考之路的必由之路。B

  3.全党要更加自觉地增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保持定力,坚持实干兴邦,始终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B)

  5.一切从实际出发,着眼解决新时代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际问题,不断回答、世界之问、、时代之问,作出符合中国实际和时代要求的正确回答,得出符合客观规律的科学认识,形成与时俱进的理论成果,更好指导中国实践。D

  6.《党章》规定,当党员对党的决议和政策有不同意见时,下列说法中,正确的应该是_____。(B)

  7.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实行巡视制度,在一届任期内,对所管理的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实现______全覆盖。(A)

  8.对党的中央委员会和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委员、候补委员,给以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的处分,必须由本人所在的委员会全体会议______的多数决定。(B)

  10.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是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D)

  11.凡属重大问题,党的各级委员会都要按照集体领导、集中、个别酝酿、______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D)

  12.《党章》规定,党的集中制的基本原则之一是“四个服从”,即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______,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B)

  13.党员必须坚持______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D)

  15.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增强文化自信,围绕、、、、

  17.通过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传单、书籍等,或者利用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公开发表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立场、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反对党的改革开放决策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给予________处分。(D)

  19.党员领导干部在本人主政的地方或者分管的部门自行其是,搞山头主义,拒不执行党中央确定的大政方针,甚至背着党中央另搞一套的,给予________处分。(A)

  20.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坚决,打折扣、搞变通,在上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________处分。(C)

  21.干扰巡视巡察工作或者不落实巡视巡察整改要求,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________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C)

  22.对抗组织审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B)

  23.对信仰宗教的党员,应当加强思想教育,经党组织帮助教育仍没有转变的,应当_______;劝而不退的,予以_______;参与利用宗教搞煽动活动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B)

  24.党纪处分决定作出后,应当在_____在向受处分党员所在党的基层组织中的全体党员及其本人宣布,是领导班子成员的还应当向所在党组织领导班子宣布,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组织关系将处分决定材料归入受处分者档案。(C)

  26.党员领导干部对违反纪律和规矩等错误思想和行为不报告、不、不斗争,放任不管,搞无原则一团和气,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_______处分。(C)

  28.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A)

  29.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任人唯亲、排斥异己、封官许愿、说情干预、、突击提拔或者调整干部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行为,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_______处分。(D)

  30.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C)

  ①对批评、检举、控告进行阻挠、压制,或者将批评、检举、控告材料私自扣压、销毁,或者故意将其泄露给他人的

  31.党员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不实际工作而获取薪酬或者虽实际工作但领取明显超出同职级标准薪酬,党员干部知情未予纠正,情节严重的,给予_______处分。(D)

  32.党员干部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造成不良影响,情节严重的,给予_______处分。(B)

  33.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恢复党员权利后_______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C)

  34.二人以上(含二人)共同故意违纪中,对于经济方面共同违纪的,按照_______,分别给予处分。(D)

  35.私自留存涉及党组织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纪律审查、巡视巡察等方面资料,情节严重的,给予_______处分。(B)

  36.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者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其_______和辩护。(A)

  37.用旅游或者以学习培训、考察调研、职工疗养等为名变相旅游,情节较重的,给予_______处分。(C)

  38.违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规定,采取弄虚作假或者其他手段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发展为党员,或者为非党员出具党员身份证明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严重的,给予_______处分。(B)

  39.中央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明确要改进_______,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B)

  40.《中国党问责条例》规定,问责决定作出后,应当及时向_______宣布并督促执行。(A)

  41.问责应当分清责任。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直接主管的班子成员在职责范围内承担_____。(C)

  43.《中国党党内监督条例》规定,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党纪轻处分、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D)

  44.《中国党党内监督条例》要求各级党组织应当把信任激励同结合起来,促使党的领导干部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D)

  45.《中国党党内监督条例》规定,党的各级委员会是党内监督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加强对所辖范围内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D)

  46.《党内监督条例》要求各级党组织应当把同严格监督结合起来,促使党的领导干部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D)

  49.对于上级党组织交办以及巡视等移交的违纪问题线索,应当及时处理,并在内反馈办理情况。(C)

  50.《中国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定,有正式党员人以上的党支部,应当设立党支部委员会。( B )

  51.公务员辞去公职,应当向任免机关提出书面申请。任免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审批,其中对领导成员辞去公职的申请,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________内予以审批。(A)

  54.《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规定,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对________负责,并接受其监督。(D)

  55.《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规定,被调查人既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又涉嫌其他违法犯罪的,一般应当由为主调查,其他机关予以协助。(B)

  56.职务违法犯罪的涉案人员揭发有关被调查人职务违法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有助于调查其他案件的,监察机关经员集体研究,并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可以在移送人民检察院时提出的建议。(B)

  57.监察机关为防止被调查人及相关人员逃匿境外,经省级以上监察机关批准,可以对被调查人及相关人员采取措施,由公安机关依法执行。(C)

  58.监察机关可对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的人员进行监察。(B)

  59.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审计机关等国家机关在工作中发现公职人员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的问题线索,。(B)

  60.《监察法》规定,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由________选举,副主任、委员由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提请________________任免。(C)

  61.《监察法》规定,国家监察委员会________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上级监察委员会________下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B)

  63.《监察法》规定,被调查人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________,监察机关已经掌握其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仍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监察机关依法审批,可以将其留置在特定场所:(一)涉及案情重大、复杂的;(二)可能逃跑、的;(三)可能串供或者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的;(四)可能有其他妨碍调查行为的。对涉嫌行贿犯罪或者共同职务犯罪的涉案人员,监察机关可以依照前款规定采取留置措施。(A)

  64.《监察法》规定,监察机关可以对________的被调查人以及可能隐藏被调查人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地方进行搜查。在搜查时,应当________,并有被搜查人或者其家属等见证人在场。(B)

  65.《监察法》规定,依法应当留置的被调查人如果在逃,监察机关可以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内通缉,由公安机关发布通缉令,追捕归案。通缉范围超出本行政区域的,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________决定。(B)

  66.《监察法》规定,监察机关在收集、固定、审查、运用证据时,应当与________关于证据的要求和标准相一致。(C)

  68.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应当遵循党管干部原则;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等,还应当遵循。(B)

  69.选人用人必须强化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确保每个环节都规范操作。(B)

  70.应当结合当地实际,完善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制定国内公务接待标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本级和下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的职能部门是。(A)

  B.因公出国(境)事由完成回国(境)7日内,须将有关证件交发证机关指定的部门统一保管或注销;

  75.《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适用于_____对违法的公职人员给予政务处分的活动。(B)

  1.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并保证与会成员有足够时间听取情况介绍、充分发表意见。(√)

  2.《党章》规定,党的各级领导干部,无论是由选举产生的,或是由领导机关任命的,他们的职务都不是终身的,都可以变动或解除。(√)

  5.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的领导干部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犯罪的处理,应当先移送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处理后,再作出党纪处分决定。(×)

  6.禁止党员领导干部私自从事营利活动,不准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中兼职或兼职取酬,但可以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

  7.党员领导干部对涉及与配偶、子女、其他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有利害关系的事项,应当奉公守法。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不正当利益,但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正当利益不在禁止之列。(×)

  9.违纪党员在党组织作出处分决定前死亡,或者在死亡之后发现其曾有严重违纪行为,对于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开除其党籍。(√)

  11.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13.党员被依法留置、逮捕的,党组织应当按照管理权限中止其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党员权利。(√)

  14.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含留党察看)处分的,党组织应当终止其代表资格。(√)

  15.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由中央纪委决定或者经省(部)级纪委(不含副省级市纪委)决定并呈报中央纪委批准,对违纪党员也可以在《中国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的处分幅度以外减轻处分。(√)

  17.执行党纪处分决定的机关或者受处分党员所在单位,应当在三个月内将处分决定的执行情况向作出或者批准处分决定的机关报告。(×)

  18.《中国党纪律处分条例》施行前,尚未结案的案件,如果行为发生时的规定或者政策不认为是违纪,而本条例认为是违纪的,依照当时的规定或者政策处理。(√)

  21.在分配、购买住房中侵犯国家、集体利益,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22.在涉外活动中,其言行在上造成恶劣影响,损害党和国家尊严、利益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23.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犯罪的,原则上先作出党纪处分决定,并按照规定给予政务处分后,再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24.直接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起决定性作用的党员或者党员领导干部。(√)

  25.主动交代,是指涉嫌违纪的党员在组织初核前向有关组织交代自己的问题,或者在初核和立案审查其问题期间交代组织已掌握的问题。(×)

  26.重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直接主管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负直接领导责任的党员领导干部。(×)

  27.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对于在党内担任两个以上职务的,党组织在作处分决定时,应当全部撤销。(×)

  28.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如果决定撤销其两个以上职务,则必须从其担任的最低职务开始依次撤销。(×)

  30.党员被依法留置、逮捕的,党组织应当按照管理权限中止其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党员权利。(√)

  31.党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终身不得重新入党,也不得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32.党员因过失犯罪被判处三年以下(含三年)有期徒刑或者被判处管制、拘役的,一般应当开除党籍。(√)

  33.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地(市)级以上纪委可以批准对违纪党员在党纪处分条例规定的处分幅度以外减轻处分。(×)

  34.党员一人有党纪处分条例规定的两种以上(含两种)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违纪行为,应当合并处理,按其数种违纪行为中应当受到的最高处分给予处分(×)

  35.违纪受到党纪处分后,又被发现其受处分前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处分前的违纪行为不予追究。(×)

  41.实行问责时,如果问责对象已经调离转岗、提拔或者退休等,即使后果严重,也可不予问责或减轻问责。(×)

  42.《中国党问责条例》规定,问责决定作出后,有关问责情况应当向纪委和组织部门通报,纪委应当将问责决定材料归入被问责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组织部门应当将问责决定材料归入被问责领导干部的人事档案,并报上一级组织部门备案。(√)

  44.重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直接主管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负直接领导责任的党员领导干部。(×)

  45.正确对待被问责干部,对影响期满、表现好的干部,符合条件的,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正常使用。(√)

  47.党内监督必须贯彻集中制,依规依纪进行,强化自上而下的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组织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

  48.发现领导干部有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有关党组织负责人应当及时对其诫勉谈话。(×)

  49.发现领导干部轻微违纪问题的,上级党组织负责人应当对其提醒谈话,并由本人作出说明或者检讨。(×)

  51.派驻纪检组应当带着实际情况和具体问题,定期向派出机关汇报工作,至少每年会同被监督单位党组织专题研究1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

  52.接到对干部一般性违纪问题的反映,应当及时找本人核实,谈话提醒、约谈函询。被反映人对函询问题的说明,应当由其所在单位分管负责人签字后报上级纪委。(×)

  53.党小组会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组织党员参加学习、谈心谈话、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等。(×)

  54.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一般安排在第三季度,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

  56.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主任每届任期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57.监察人员辞职、退休三年内,不得从事与监察和司法工作相关联且可能发生利益冲突的职业。(√)

  59.监察机关可以对涉嫌职务犯罪的被调查人以及可能隐藏被调查人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地方进行搜查。(√)

  61.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在机关外兼职,应当经有关机关批准。经批准在机关外兼职的,可以领取适当兼职报酬。(×)

  62.受到处分的公务员对处分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核或者申诉。申诉期间不停止处分的执行,复核期间应暂停处分的执行。(×)

  63.收受的,不论受贿人是否实际取出或者消费,卡内的存款数额一般应全额认定为受贿数额。(√)

  64.的受贿人,使用透支的,如果由给予的一方承担还款责任,透支数额也应当认定为受贿数额。(√)

  65.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商业活动中,违背公平原则,给予相关人员财物以谋取竞争优势的,不属于“谋取不正当利益”。(×)

  66.公务用车由使用单位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度,严格实行节假日和非工作期间回单位停放制度。(√)

  67.公务外出确需接待的,派出单位应当向接待单位发出公函,告知内容、行程和人员,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

  68.各级党政机关在公务活动中严禁吸烟;各级领导干部不得在学校、医院、体育场馆、公共文化场馆、公共交通工具等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吸烟。(√)

  69.党员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党的会议上或向党的组织提出保留的,可以等党组织的批复后再执行。(×)

  70.党的委员会生活会情况和整改措施,应当按照规定如实上报,并将生活会情况和整改措施及时在一定范围通报。(√)

  73.破格提拔干部必须从严掌握。任职试用期未满或者提拔任职不满一年的,特殊情况下,可破格提拔,但不得在任职年限上连续破格。(×)

  74.在涉及、重要机密等特殊职位任职且不满解密期限的党政领导干部不得提出辞职。(√)

  75.违反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或者违反规定兼任职务、领取报酬的最重处分是予以开除。(√)( )

  答:大会主题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弘扬伟大建党精神,自信自强、守正创新,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团结奋斗。

  答: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以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以党的建设为统领,以坚定理想信念宗旨为根基,以调动全党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着力点,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斗争,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把党建设成为始终走在时代前列、人民衷心拥护、勇于自我、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朝气蓬勃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

  3.中国党入党誓词是什么?答:我志愿加入中国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中国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这个初心和使命是激励中国党人不断前进的根本动力。全党同志一定要永远与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永远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继续朝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目标奋勇前进。

  5.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什么?答:报告提出,倡导富强、、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答:中国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是: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而奋斗。

  答: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的职权是:(一)听取和审查同级委员会的报告;(二)审查同级委员会的报告;(三)讨论本地区范围内的重大问题并作出决议;(四)选举同级党的委员会,选举同级党的委员会。

  (三)参加党组织开展的评议领导干部活动,勇于触及矛盾问题、指出缺点错误,对错误言行敢于较真、敢于斗争;

  (四)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纪违法的事实,坚决反对一切派别活动和小集团活动,同现象作坚决斗争。

  答: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生活,要努力在全党形成又有集中又有、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局面。

  答: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决不允许背离党中央要求另搞一套;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决不允许在党内培植私人势力;必须遵循组织程序,决不允许擅作主张、我行我素;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决不允许他们擅权干政、谋取私利。

  (二)在接受问责调查和处理中,不如实报告情况,敷衍塞责、推卸责任,或者唆使、默许有关部门和人员弄虚作假,阻扰问责工作的;

  (三)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对失职失责、危害较重,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应当根据情况采取停职检查、调整职务、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措施。

  (四)纪律处分。对失职失责、危害严重,应当给予纪律处分的,依照《中国党纪律处分条例》追究纪律责任。

  16.党委(党组)在党内监督中负主体责任,是第一责任人6686体育,党委会委员(党组成员)和党委委员在职责范围内履行监督职责。党委(党组)履行哪些监督职责?

  答:一是领导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内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各项监督制度,抓好督促检查;二是加强对同级纪委和所辖范围内工作的领导,检查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情况;三是对党委会委员(党组成员)、党委委员,同级纪委、党的工作部门和直接领导的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监督;四是对上级党委、纪委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开展监督。

  17.党的各级委员会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加强对所辖范围内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承担哪些具体任务?

  答:(一)加强对同级党委特别是会委员、党的工作部门和直接领导的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情况的监督;

  (二)落实工作双重领导体制,执纪审查工作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执纪审查情况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向上级纪委报告,各级纪委、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

  (三)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纪委发现同级党委主要领导干部的问题,可以直接向上级纪委报告;下级纪委至少每半年向上级纪委报告1次工作,每年向上级纪委进行述职。

  答: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

  因过失犯罪被判处三年以下(含三年)有期徒刑或者被判处管制、拘役的,一般应当开除党籍。对于个别可以不开除党籍的,应当对照处分党员批准权限的规定,报请再上一级党组织批准。

  答:(一)直接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起决定性作用的党员或者党员领导干部。

  (二)主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直接主管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负直接领导责任的党员领导干部。

  (三)重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应管的工作或者参与决定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负次要领导责任的党员领导干部。

  23.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或职务犯罪的被调查人具有哪些情形之一的,经监察机关依法审批,可以将其留置在特定场所?

  答:(一)涉及案情重大、复杂的;(二)可能逃跑、的;(三)可能串供或者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的;(四)可能有其他妨碍调查行为的。

  24.涉嫌职务犯罪的被调查人主动认罪认罚,有哪些情形的,监察机关经员集体研究,并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可以在移送人民检察院时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

  答:(一)自动投案,真诚悔罪悔过的;(二)积极配合调查工作,如实供述监察机关还未掌握的违法犯罪行为的;(三)积极退赃,减少损失的;(四)具有重大立功表现或者案件涉及国家重大利益等情形的。

  (一)中国党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党派机关和工商业联合会机关的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一)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

  (三)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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